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
数计学办[2016]
关于给予朱民忠等十七名同学处分的决定
朱民忠,男,2016级软件工程2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4214。
高伟,男,2016级软件工程4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4403。
李杰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3103。
唐意,男,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2220。
王星宇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2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3207。
喻杰,男,2016级物联网工程1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5109。
张彦之,男,2016级物联网工程2班员工,学号为B20160305209。
樊希毅,男, 2016级软件工程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4114。
曹顺,男,2016级软件工程4班员工,学号B20160304417。
廖云峰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18。
姚俊杰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14。
王琦玮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12。
黎琪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11。
李潮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06。
周骜驰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1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106。
沈学毅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2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217。
汪震宇,男,2016级信息与计算科学2班员工,学号B20160303215。
经查实,在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七周星期四晚上23:00的系部查寝时,以上十七名同学未归,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事实。
根据《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员工违纪行为处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(九)点的相关规定,经系部研究决定,给予朱民忠、高伟、李杰、唐意、王星宇、喻杰、张彦之、樊希毅、曹顺、廖云峰、姚俊杰、王琦玮、黎琪、李潮、周骜驰、沈学毅、汪震宇共计十七名同学系部警示处分。以上决定,通报全系,并通知员工及家长。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争做数计文化人。
威廉希尔中文官方网站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
2016年12月23日